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志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7MA6E0B510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湖镇新舟新区新兴路5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川0114民初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市东方电力线路构件厂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江苏)有限公司平塘分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2
(2024)粤0306民诉前调15732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3-09-20
(2023)黔2727民初1115号
侵权责任纠纷
都匀市携手合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平塘县人民法院
4
2023-08-23
(2023)黔2727民初1117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
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平塘县人民法院
5
2023-05-23
(2023)黔2727民初73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伊涵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平塘县人民法院
6
2020-11-03
(2020)黔2727民初18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
平塘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5
(2026)川0114民初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市东方电力线路构件厂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水生态建设(江苏)有限公司平塘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林罚决字﹝2025﹞LD第021号
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在甲茶水电站工程建设中超审批范围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2.6229公顷、计39.34亩,按森林类别划分:国家公益林面积33.69亩,一般商品林面积5.56亩。
处以下行政处罚: 1.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行为单位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毁坏林地的行为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01614.04元)1.1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11775.44元,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柒佰柒拾伍元肆角肆分; 3.责令违法行为单位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6年12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100000.00元
平塘县林业局
2025-12-29
2
黔〔能〕电力罚〔2025〕2号
甲茶水电站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印发《关于贵州省六硐河甲茶水电站工程核准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9〕579号)核准,明确甲茶水电站总装机7万千瓦,最大坝高117.5米。经查,甲茶水电站实际建设电站总装机10.225万千瓦,最大坝高114.5米,与甲茶水电站工程核准批复内容不符。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未就甲茶水电站重大设计变更向核准机关上报变更申请。
1.对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按甲茶水电站核准文件批复投资(8.4071亿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252.213万元。
2.责令黔南聚量能源有限公司自本处罚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建设,并按程序就甲茶水电站重大设计变更逐级上报核准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在完成核准变更后再行恢复建设。
843232130.00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