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昌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春玲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23MACHHMAM0N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锦墨院A区二号楼10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临交罚﹝2024﹞142号
2024年12月9日15时2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罗晶、黄世军在G212线K95+200米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甘肃宏昌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赵小斌驾驶甘AC3395号重型自卸货车。经调查,赵小斌驾驶甘AC3395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临洮县峡口镇圣博达石料厂至临洮县洮阳镇汇东商砼运输沙子,协商运费450元。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甘肃宏昌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现场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甘肃宏昌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甘AC3395号车辆未取得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构成擅自从事道路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罚款陆仟元整(6000.00)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