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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汞锑工业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庭江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28664104160M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高家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8
2021-06-29
(2021)陕民申1935号
健康权纠纷
孙**、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04
2020-08-04
(2020)陕09民终59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孙**与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旬阳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04
2020-06-01
(2020)陕0928民初46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孙**与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旬阳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09-26
2017-12-07
(2017)陕0928民初1355号
孙**与金鑫公司、亨通公司、汞锑公司、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2435.69元
民事案件
5
2017-07-05
2017-06-22
(2017)陕09民终42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旬阳县亨通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汞锑工业公司、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与孙守 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G环罚﹝2023﹞91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2023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南文新(执法证号27090315022)、湛承安(执法证号27090315026)开展日常环境执法例行检查发现,位于旬阳市小河镇旬阳市汞锑工业公司38号通风井(标高985)公馆汞锑矿矿渣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24000.00元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2
2
旬卫职罚﹝2023﹞01号
未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未按规定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罚款六千元
6000.00元
旬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