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占雄 | 注册资本:2602.2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21764667630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半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2-27
2015-02-27
(2015)沁行非诉执字第5号
沁水县国土资源局与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晋城)煤安罚﹝2025﹞执法-103号
河南泰吉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庄煤矿项目部职工韩中华入井未携带定位卡(标识卡)。
警告,处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罚款
20000.00元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5-10-21
2
沁市监郑处罚﹝2024﹞44号
2024年2月27日,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庄所执法人员对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与锅炉相连的压力管道(蒸汽1管道直径250mm,长500m,实际运行压力0.3MPa;蒸汽3管道直径250mm,长490m,实际运行压力0.3MPa)未经检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沁市监特令【2024】第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同日,进行案件来源登记,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5日将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开始调试使用,截止2024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仍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行为。
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2、罚款60000元。
60000.00元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