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周宇飞购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宇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82MAAL2YXG9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仁怀市盐津街道陈香北路15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2024]34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2月20日在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了6只延长线插座,购进单价为15元/只,共计90元,3只被张贴封条留于店内库房作为备样,3只被抽样人员带走,销售价52元/只,付款156元。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产品质量抽检的报告(报告编号:JD/DQ/240075),报告显示:于2024年7月26日对位于仁怀市盐津街道陈香北路158号的仁怀市周宇飞购物店进行抽检,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的延长线插座,经检验其“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本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的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DQ/240075),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无异议。上述不合格延长线插座货值金额为90元,以上6只延长线插座销售了3只。以上6只延长线插座货值金额为312元,违法所得为111元。
当事人销售的6只延长线插座经抽样检验,“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延长线插座,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经抽样检验,“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2.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核查图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延长线插座,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的事实。现场检查抽检不合格的延长线插座已销售3只,现场发现剩余备样产品3只的事实。
3.对经营者周宇飞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①当事人在宇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共购进6只检验报告中同批次延长线插座的事实。②检验报告中同批次延长线插座的销售价格为52元/包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检验报告中同批次6只延长线插座进货单据图片1张,证明:于2024年2月20日当事人在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了6只延长线插座,购进单价为15元/只,共计90元的事实。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仁怀市周宇飞购物店的主体资格。
6.周宇飞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资格。
罚款0.01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56.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2
仁市监处〔2024〕430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2月20日在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了6只延长线插座,购进单价为15元/只,共计90元,3只被张贴封条留于店内库房作为备样,3只被抽样人员带走,销售价52元/只,付款156元。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产品质量抽检的报告(报告编号:JD/DQ/240075),报告显示:于2024年7月26日对位于仁怀市盐津街道陈香北路158号的仁怀市周宇飞购物店进行抽检,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的延长线插座,经检验其“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本局执法人员直接送达的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DQ/240075),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无异议。上述不合格延长线插座货值金额为90元,以上6只延长线插座销售了3只。以上6只延长线插座货值金额为312元,违法所得为111元。
当事人销售的6只延长线插座经抽样检验,“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延长线插座,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经抽样检验,“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不符合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依据《遵义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2.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核查图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延长线插座,规格型号为KJ-521 3插3m 10A 16A 250V 的事实。现场检查抽检不合格的延长线插座已销售3只,现场发现剩余备样产品3只的事实。
3.对经营者周宇飞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①当事人在宇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共购进6只检验报告中同批次延长线插座的事实。②检验报告中同批次延长线插座的销售价格为52元/包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检验报告中同批次6只延长线插座进货单据图片1张,证明:于2024年2月20日当事人在临海市康健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了6只延长线插座,购进单价为15元/只,共计90元的事实。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仁怀市周宇飞购物店的主体资格。
6.周宇飞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资格。
罚款0.01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56.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