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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达拉市树丽滴管配件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位胜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9008MADB9N651F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三团幸福东路第六栋小二楼负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师市监处罚〔2024〕515号
经核查,当事人店铺内商品均有标明价格,在店铺门口左前方空地摆放有一大一小观察井未标明价格。当事人销售未标示价格商品,构成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执法人员调查未标明价格的大观察井价格200元每个,小观察井价格150元每个,卖出大观察井价格为400元每个,其中200元为安装服务费用。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7月2日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店内存在未明码标价商品的事实; 2.2024年7月2日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所得的事实; 3.当事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由郝雪梅作为委托代理人处理价格违法案件的事实; 4.委托代理人郝雪梅和负责人位胜利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身份信息;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 6.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照片6张,证明当事人一大一小观察井存在未明码标价的事实。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5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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