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沈阳卓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志刚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MA0QFTRN1R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33号(1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9
(2023)辽0106民初8781号
劳动争议
任**
沈阳卓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环罚﹝2024﹞477号
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服务,共建有尾气检车线4条(1#尾气检车线为汽油车检车线,2#、3#为汽油车检车线,4#为重型柴油车检车线)。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处于经营状态,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机动车检测,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从省厅推送的涉及你单位1490条线索里随机调取你单位出具的两份《机动车排放人工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车牌为辽A170JB、辽AF8R19的两台机动车品牌型号均不同,但CAL ID/CVN数据显示重复,CAL ID/CVN信息一栏中“发动机控制单元”中CAL ID和CVN均分别为3I1GK64593720853和89610045,经调取辽A170JB车辆检测时的监控录像,录像中没有OBD检测的过程,调取录像时检验员胡文博确认了现场没有进行OBD检测以及使用OBD外挂设备进行车辆检测的事实,承认车辆检测时直接连接排气筒进行尾气检测。 经询问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周志刚,其承认你单位于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使用OBDⅡ外挂设备,通过改变车辆系统参数,清除故障代码,使OBD检验项目合格,为1000余台车辆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上述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 ID码均为3I1GK64593720853和6KWRG678904GFBN6。因此你单位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叁拾捌元伍角壹分; 2.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230000.00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