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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雅安设备维保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司爱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2551468590R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吕梁市交城县天宁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罚﹝2025﹞69号
山西雅安设备维保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办公楼使用的一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设备代码:30101401212005050001,使用登记证编号:D140121-C2005211)经安全监督抽查存在: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松闸扳手缺失,2、轿厢应急照明失效,3、安全钳开关失效,4、缓冲器老化裂纹等4个问题,并通过查阅该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近期维护保养记录发现其2025年9月7日季度维护保养项目中上述四个项目结论均为正常,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2025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全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上述四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当事人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该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维护保养费(不含税单价6310.68元)+税金189.32(含3%增值税)=含税总计6500元,此费用包括与维保服务内容有关的所有费用,结算方式为按年支付,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包含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修理(不包含重大修理及改造)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等,单次维护保养费用合同内未作相关说明,因此当事人本次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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