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柏市天天康康明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23MA4P04N71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柏市社区新街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攸市监处罚﹝2023﹞182号
当事人于2021年6月份从医药公司的业务推销员手中购进产品批号:20210301的周氏筋骨康医用冷敷贴20盒,企业备案号:皖阜阳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006号,产品备案编号:皖阜械备20150015号,生产日期:20210302,有效期至:202302,购进价10.8元/盒,销售价18元/盒。至案发当日止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仍将17盒周氏筋骨康医用冷敷贴置于非药品区货架上待售,过期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06元。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我局于2023年5月9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攸市监限提〔2023〕17001号),限期三日内提供过期医疗器械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据当事人陈述,由于是从医药业务员手上购买,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该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没有销售,经查询门店电脑系统,也未发现过期后销售记录,因此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在检查时现场主动销毁了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2
攸市监处罚﹝2023﹞182号
当事人于2021年6月份从医药公司的业务推销员手中购进产品批号:20210301的周氏筋骨康医用冷敷贴20盒,企业备案号:皖阜阳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006号,产品备案编号:皖阜械备20150015号,生产日期:20210302,有效期至:202302,购进价10.8元/盒,销售价18元/盒。至案发当日止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仍将17盒周氏筋骨康医用冷敷贴置于非药品区货架上待售,过期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06元。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我局于2023年5月9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攸市监限提〔2023〕17001号),限期三日内提供过期医疗器械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据当事人陈述,由于是从医药业务员手上购买,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该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没有销售,经查询门店电脑系统,也未发现过期后销售记录,因此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在检查时现场主动销毁了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