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05JCJF1Q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晴景家园15-103-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18
(2023)渝0105民初26639号
合同纠纷
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2
(2023)渝0105民初26639号
合同纠纷
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3-04-11
(2023)津0112民初3036号
合同纠纷
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西北旺镇罚字﹝2024﹞001018号
2024年10月2日,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路与永玉路交叉口西240m工地施工作业期间,施工现场进出口及周边道路有 泥土未及时清扫,被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检查发现。2024年10月2日9时45分执法队员接到海淀区城市管理委移送的线索照片后到达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进出口及周边道路的泥土已清理干净,经现场比对,长度为11米。经调查,无违法所得。
经查,2024年10月2日,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路与永玉路交叉口西240m工地施工作业期间,施工现场进出口及周边道路有<br/>泥土未及时清扫,被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检查发现。2024年10月2日9时45分执法队员接到海淀区城市管理委移送的线索照片后到达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进出口及周边道路的泥土已清理干净,经现场比对,长度为11米。经调查,无违法所得。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2日立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2024年11月6日直接送达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br/>等证据佐证。<br/> 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元=10000元×(1+情节系数0),经查询《北京城管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你单位一年内没有因同类行为接受过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告诫或处罚。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如下决定:<br/> 对天津凯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