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米乐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春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06MA28UJPA4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滨之城水澜轩13幢102室-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西市监处罚〔2023〕459号
经查明:当事人店内的食品“百钻牌”泡打粉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20日销售给投诉人一包,销售价3元,进价1元,违法所得2元。至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货架上在售的涉案食品均已过保质期。依据经营者提供的租房合同及询问笔录确认当事人实际用于食品销售的占地面积为38.31平方米。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第六条“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经营规模小,经营规模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经营者。小餐饮店的具体认定条件如下:(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二)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小食杂店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实施登记管理”的规定,故本局认定当事人为小食杂店。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的过期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