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天海气瓶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源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23MA4PD1UT9J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上云桥村岭下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郴安运交处罚﹝2024﹞042号
2024年6月18日 9时28分,安仁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湘安、曾国荣等4人在平背乡长岗村路口(县道X002线段),对陈松华驾驶湘B7B628福田牌中型仓栅式货车进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向陈松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已检测的液化汽空钢瓶,从攸县联星街道上云桥村的攸县天海气瓶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站到平背乡长岗村的安仁平背宜鑫燃汽公司卸货。该车当事人陈松华提供不出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也提供不出与《道路运输证》有关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执法人员查询手机APP“湖南交通移动执法平台”得知,核实该运输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攸县天海气瓶检测有限公司的湘B7B628货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14-6-25至2018-6-24、《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期为2017-06-27至2020-6-26,综上所述,我局认为该车违法事实情节较重。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驾驶员和公司法人的《询问笔录》及收集了现场相关图片等证据。
处于伍仟元人民币整的罚款
5000.00元
安仁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8
2
攸市监处罚2023(518)号)
2023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从事液化气钢瓶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经核准(证书过期)从事液化气钢瓶检验工作,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编号为:TS7443116-2023,单位名称:攸县天海气瓶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和检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上云桥村岭下组,批准项目:气瓶定期检验,批准范围:PD3:液化石油气钢瓶,审批机关;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日期:2019年10月07日,有效期至:2023年10月07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液化气钢瓶检验工作,待省局核发新的核准证书后方可进行液化气钢瓶检验业务。本局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之规定,已构成未经核准(证书过期)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违法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处罚款18000元;
3.对直接责任人文小明罚款2000元;
20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