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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碧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壮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UCA4J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盆金埔工业一路7号11栋101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市监处罚﹝2023﹞2030号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未依照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未依照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行为的处罚。;
当事人:广州市碧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UCA4J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金盆金埔工业一路7号11栋101房法定代表人:郑壮花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8日至当事人处检查,在当事人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其正在生产一款外包装标识“梵露诗玻尿酸钠冻干粉亮肤面膜”(净含量:25ml,批号:FLS2023.10.25,限用日期:2026.10.24,生产企业:广州市碧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生产车间共发现200袋,在当事人成品仓库共发现48000袋上述产品,在当事人包材仓库共发现上述产品半成品包材5200袋。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标识限用日期与实际不符,因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对上述产品及包材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8日生产外包装标识“梵露诗玻尿酸钠冻干粉亮肤面膜”(净含量:25ml,批号:FLS2023.10.25,限用日期:2026.10.24,生产企业:广州市碧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共48200袋,产品未售出,当事人提供成本核算表,成本价0.19元/袋。鉴于当事人上述产品未售出,可认定上述批次产品总货值48200×0.19=9158元,当事人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称,用于生产这个产品的工具、设备也用于其他正常产品的生产,没有专门的工具设备,也没有其他原料、包装材料剩余,因此未对当事人工具、设备进行没收。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梵露诗玻尿酸钠冻干粉亮肤面膜”(净含量:25ml,批号:FLS2023.10.25,限用日期:2026.10.24,生产企业:广州市碧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成品48200袋、半成品包材5200袋;二、罚款1200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
12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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