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来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西青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73L1C1P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于成路1号12号楼4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杨罚﹝2025﹞33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在对天津来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西青分公司的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询问,当事人为企业50到60人提供免费午餐和10元/份晚餐,其中午餐从2023年7月开始提供、晚餐从2024年10月21日开始提供2024年12月2日停止提供。晚餐提供了111人次,共收入1110元,故认定违法所得111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构成要件。另查,当事人晚餐收取的餐费全部以加班辛苦费的形式转给了厨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大小不锈钢盆3个;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