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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扬魁注册资本:26706.63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06304561XT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政通壹公馆A座22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2
(2024)鄂0106民初11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方太营销有限公司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8
(2024)鄂0106民初9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方太营销有限公司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5
2020-08-10
(2019)鄂0106民初13663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魏**、李**等与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234.18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5
2020-12-16
(2020)鄂01民终1106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魏**、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39319.63元
民事案件
3
2020-01-07
2019-12-23
(2019)鄂01民终11050号
劳动合同纠纷
沈**、中燃投资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7
2019-09-02
(2019)鄂0106民初11700号
劳动争议
沈**与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中燃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20.6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城罚决字﹝2025﹞第00081号
2025年7月31日10时10分,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到中南路中商广场燃气调压箱现场检查发现:1、该处调压箱被垃圾转运站侵占,日常巡检、维护及应急处置通道受阻;2、燃气管道、法兰等关键部位存在明显锈蚀现象,周边环境潮湿;3、现场配置的灭火器已超过有效检验期限(2025年6月到期);4、巡检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该调压箱为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所有,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执法队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昌)城责改字(2025)第00809号,并告知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燃气公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责改后,该公司采取了更换灭火器材、管道法兰除锈防腐等措施,并与中商广场物业协商迁移调压箱。执法人员依法收集和确认的证据有:《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示意图》、《现场证物照片》、《调查笔录》、《整改回复》、执法视频等。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大写):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武昌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0
2
﹝昌﹞城罚决字﹝2025﹞第00064号
2025年6月23日,武昌区武珞路383号“五月花大酒店”门口,一施工区域被一货车压出下陷深坑,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近期在该处抢修施工。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队员接上级交办,于6月24日在现场检查发现:坑内可见回填区域结构未压实、结构层水泥混凝土浇筑较浅,没有按规定浇筑,养护期不足,该处燃气施工抢修后,没有按照《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的技术标准进行道路恢复,现场施工负责人为周雄飞。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罚款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贰元捌角叁分。
532.83元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武昌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3
﹝洪﹞城罚决字﹝2024﹞第00114号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2024年2月27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
490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07-10
4
﹝洪﹞城罚决字﹝2024﹞第00105号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2024年6月3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河西路17号未履行对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维修职责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五条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07-01
5
﹝昌﹞城罚决字﹝2024﹞第00069号
2024年1月31日,武昌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到武昌区中南街百瑞景小区和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进行燃气检查,检查发现:百瑞景小区有55户供气不稳定(居民家中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燃气灶压力偏小),武汉大学人民医院1户(医院供暖锅炉燃气压力偏小,造成锅炉出口温度不稳定,不能给医院正常供暖)。百瑞景小区和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全部使用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供气,该单位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七项,罚款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49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武昌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6
﹝洪﹞城罚决字﹝2024﹞第00056号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2024年2月18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南国都市小区二期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03-25
7
﹝武﹞城罚决字﹝2023﹞第00056号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天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份签订施工合同,2014年5月25日开工,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处罚款陆仟伍佰捌拾伍元、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宗兵处单位罚款百分之五的罚款叁佰贰拾玖元。
6914.00元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05-25
8
﹝武﹞城罚决字﹝2023﹞第00057号
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天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份签订施工合同,2014年5月25日开工,开工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处罚款贰拾万元、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吕宗兵处单位罚款百分之五的罚款壹万元。
210000.00元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