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好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桂素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3MAD9159M5Q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万景检测中心大院二楼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40149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7日13时51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国道兰溪方向K286+620M检查时发现六安市好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六安市好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肆元整。
1054.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2
闽交执南高六﹝2025﹞罚字第137号
2025年09月21日13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吴朝楠、林春金接高速交警举报,在京台﹝闽﹞线B道1766K﹝岩前隧道内﹞有黄皖N70378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的货物沿路脱落扬撒,交警将该车引导至建州服务区B区。我单位执法人员随后赶赴现场,经现场检测和调查发现,张先华驾驶黄皖N70378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竹粉从建瓯迪口到江西宜春,由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导致货物脱落扬撒在高速公路上。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1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