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陵区泰安鸿久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华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1016MA1UH33P0G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泰安镇金桥东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4
(2022)苏1002民初29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陵区泰安鸿久超市,广陵区金茉莉日用纸品厂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扬生科市监处罚〔2025〕64号
2024年12月30日,本局接投诉举报对广陵区泰安鸿久超市(高华琴)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超市经营场所内未查见投诉举报人所购买的沙琪玛肉松棒,经该超市店长胡宏久确认投诉举报人购买到的沙琪玛肉松棒确为其销售。 经查,该超市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1袋沙琪玛肉松棒,销售价格3元/袋。因此当事人经营的违法食品货值和违法所得均为3元。
罚款金额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7
2
扬生科市监处罚〔2024〕57号
2024年3月1日,该超市的店长胡宏久受委托到我局接受调查。经查,该超市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1袋食用苏打(分装),销售价格2元/袋;该超市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1瓶四川红油,销售价格是4.5元/袋。因此当事人经营的违法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6.5元,违法所得4.5元。
罚款金额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