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西林区丁翠华口腔科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翠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5MA19UPKL8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新兴办新城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10065号
当事人于2011年5月17日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均悬挂于进门左侧墙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给患者开具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洗牙50元、一次性口腔器械盒3元。丁翠华口腔科价格收费标准公示板立于进门左侧柜子上,该公示板中并无洗牙、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的价格公示,该诊所除此价格收费标准公示板外,未通过其他方式公示价格。收费标准分为项目和价格两项,价格收费标准公示板上在用项目23个,黑色马克笔划掉不再使用的项目8个,经询问当事人,该诊所共有收费项目34个,其中通过价格收费标准公示板公示价格的项目23个,未公示价格的项目11个(其中服务项目10个,一次性口腔器械盒使用费1个)。
当事人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注册证号:冀石械备20160043号,生产厂家:石家庄市贝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购进后开始收取使用费,同时将价格收费标准公示板中标注免费的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用黑色马克笔划掉。当事人提供了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的进货单、药品购进验收登记表、进货商的经营资质,不能提供收费使用明细台账。该款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购进(规格:200个/件,数量:3件,价格:165元/件),2024年7月2日购进(规格:200个/件,数量:3件,价格:165元/件),共采购1200个,购进总金额为990元,单价为0.825元/个。截止到2024年9月3日现场检查时,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剩余库存506个,已使用694个,据当事人陈述,该一次性口腔器械盒使用单价为3元/个,已使用器械盒货值金额2082元。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服务项目交易明细台账,无法确定治疗患者数量、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次数,故其他未公示服务项目利润无法计算。
1.罚款两千五百元;2.没收违法所得两千零八十二元。罚没款共计四千五百八十二元。
2500.00元
-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