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桂林颜值肌因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炳富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5MADWYTFBX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一路26号盛丰国际1号楼10-10号-10-28号、11-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星卫医罚﹝2025﹞2号
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要求填写病历资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0000.00元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2025-09-19
2
星市监处罚﹝2025﹞64号
经查,当事人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活动过程中,在未依法建立并履行化妆品法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涉案化妆品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情况下,从外购入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外包装未标注生产商、注册号(许可证号)、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的化妆品2000瓶(粉状及水状瓶各1000瓶,合计1000组,11.8元/组),货值金额11800元,无违法所得;于2024年11月21日从科芮丝制药(广东)有限公司购进嗨体熊猫?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30盒(储存条件:避光,2~10℃贮存,不得冷冻)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上述案涉医疗器械一直贮存于配药室内木质货架上,剩余14盒,该配药室安装有中央空调,可调节最低温度为16℃,当事人未按照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标签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贮存,货值金额9240元。
1.对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2.对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提供)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圆整(¥2000.00元);3.对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圆整(¥8000.00元);4.没收本案查获的案涉无标签化妆品粉状瓶1000瓶、水状瓶998瓶,(详见:本案《财物清单》星市监强制单〔2025〕5号);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圆整(¥12000.00元)。
6000.00元
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