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树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5JMK7XM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南燕窝村西区13排3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8
(2025)冀0922民初3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县德悦塑料编织有限公司
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青县人民法院
3
2025-09-04
(2025)冀0922民初3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县德悦塑料编织有限公司
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青县人民法院
4
2025-06-1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5-04-1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6
2025-01-0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8
2024-03-13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9
2023-05-18
运输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01
(2022)津0115民初41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金穗米业有限公司
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18
2020-08-10
(2020)鄂01知民初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湖北合鑫泰工贸有限公司与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坻市监处罚〔2026〕40号
2025年11月29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天津潮白谷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站稻大米营养成分涉嫌虚假标注。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了检查。并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1、2025年11月26、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生产了6个批次的小站稻蟹田米(净含量:500g)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标注的内容均为:能量1489千焦,蛋白质6.8克,脂肪1.3克,碳水化合物76.3克。其标签上的能量值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3.1的要求,应标示为1461千焦,当事人因计算错误将能量值误标注成了1489千焦。上述6个批次小站稻蟹田米当事人共生产了1290袋,售出1272袋,售价3元/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行为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3870元,违法所得3816元。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816元。
5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2
津宝城市监处罚﹝2023﹞33号
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警告;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