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良 | 注册资本:2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CE30H5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新世纪广场C座60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2
(2025)浙0108民初458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徐**
沈**,王*,计**,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浙江特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0-30
(2025)浙0108民初458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徐**
张*,沈**,王*,计**,浙江特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4
(2025)浙0108民初458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徐**
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张*,王*,计**,浙江特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2
(2025)浙0108民初458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徐**
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奕;浙江特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计妙炎;王琳;沈栋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51号
案件名称: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的场地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4日,经有关部门抄告,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杭州滨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2025年04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地实施未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的场地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扫码缴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