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付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726MACMUPGP7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泌阳县花园办事处家园圣菲城二期23号楼1单元1层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泌市监处罚〔2024〕66号
2023年1月25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泌阳县泌水办事处铜山大道与范缜路交叉口往南20米路东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付强经营场所内销售有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黄金叶(小目标)7条、利群(新版)8条、玉溪(软)1条、黄金叶(乐途)7条、黄金叶(商鼎)3条、南京(炫赫门)3条、黄果树(佳品)1条、利群(软长嘴)1条、黄金叶(国色双中支)1条、芙蓉王香烟(硬)13条、黄金叶(硬帝豪)15条、利群(长嘴)1条、红塔山(大经典1956)4条、黄金叶(硬红旗渠)12条、黄金叶(爱尚)20条、七皮狼(豪情)2条、黄鹤楼(软蓝)1条;共计17个品种100条香烟。上述烟草专卖品每条包装上均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喷码。2024年1月19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委托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鉴定;鉴别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2024年1月25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将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相关文书移送我局,交办于王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做进一步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线索,于2024年1月26日对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部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门市(检查时由于当事人李付强外出送货,经电话沟通说明来意后,口头委托其妻子王书丽陪同检查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经营场所门店烟柜内零售有黄金叶(帝豪)8盒、黄金叶(硬红旗渠)3盒烟草制品,未发现当事人李付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的妻子王书丽提供经营上述烟草制品购货发票、单据及销货台账、经营账薄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的妻子王书丽当场未能提供;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7日下达了《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泌市监限提〔2024〕H08-04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当事人李付强签字接收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2023年1月25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泌阳县泌水办事处铜山大道与范缜路交叉口往南20米路东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付强经营场所内销售有涉嫌违法的烟草专卖品:黄金叶(小目标)7条、利群(新版)8条、玉溪(软)1条、黄金叶(乐途)7条、黄金叶(商鼎)3条、南京(炫赫门)3条、黄果树(佳品)1条、利群(软长嘴)1条、黄金叶(国色双中支)1条、芙蓉王香烟(硬)13条、黄金叶(硬帝豪)15条、利群(长嘴)1条、红塔山(大经典1956)4条、黄金叶(硬红旗渠)12条、黄金叶(爱尚)20条、七皮狼(豪情)2条、黄鹤楼(软蓝)1条;共计17个品种100条香烟。上述烟草专卖品每条包装上均无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喷码。2024年1月19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委托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鉴定;鉴别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2024年1月25日,泌阳县烟草专卖局将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相关文书移送我局,交办于王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做进一步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线索,于2024年1月26日对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部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门市(检查时由于当事人李付强外出送货,经电话沟通说明来意后,口头委托其妻子王书丽陪同检查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确认)经营场所门店烟柜内零售有黄金叶(帝豪)8盒、黄金叶(硬红旗渠)3盒烟草制品,未发现当事人李付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的妻子王书丽提供经营上述烟草制品购货发票、单据及销货台账、经营账薄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的妻子王书丽当场未能提供;执法人员对执法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7日下达了《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泌市监限提〔2024〕H08-04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当事人李付强签字接收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2024年1月26日,报请县局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4年3月7日,当事人到我局指定的办公场所接受了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了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事实,并对1月26日现场检查照片进行了签字确认。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7月开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其零售的烟草制品是从泌阳县象河乡象河街乔启明处购进的,购进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购进“利群”(新版)香烟8条、每条的购进价150元、零售价每盒16元;购进“黄金叶”(乐途)香烟7条、每条的购进价135元,零售价每盒15元,购进“黄金叶硬帝豪”香烟 16条、每条的购进价115元、零售价每盒12元,购进“黄金叶”(商鼎)香烟 3条、每条的购进价180元、零售价每盒20元,购进“南京炫赫门”香烟 3条、每条的购进价180元、零售价每盒19元,购进“黄金叶小目标”香烟 7条、每条的购进价135元、零售价每盒15元,购进“玉溪”(软)香烟 1条、每条的购进价215元、零售价每盒23元,购进“黄果树”(佳品)香烟 1条、每条的购进价70元、零售价每盒8元.购进“利群”(软长嘴)香烟1条、每条的购进价210元、零售价每盒23元;购进“红塔山”(大经典1956)4条、每条的购进价90元、零售价每盒10元;购进“黄金叶国色双中支”香烟 1条、每条的购进价190元、每盒的零售价20元;购进“芙蓉王”(硬)香烟 13条、每条的购进价225元、每盒的零售价25元;购进“黄金叶”(硬红旗渠)香烟13条、每条的购进价115元、每盒的零售价12元,购进“七匹狼”(豪情)香烟2条、每条的购进价70元、每盒的零售价8元,购进“利群”(长嘴)香烟1条、每条的购进价200元、每盒的零售价23元,购进“黄金叶爱尚细支”香烟20条、每条的购进价150元、每盒的零售价16元,购进“黄鹤楼”(软蓝)香烟1条、每条的购进价180元、每盒的零售价19元。上述所列烟草制品当事人李付强提供有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泌阳县富强酒业门市购烟明细,自2023年7月份开业至今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所提供的购烟明细所列烟草制品均已销售完”。
2024年3月25日,本案调查终结。
当事人于2023年7月开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销售烟草制品从泌阳县象河乡象河街乔启明处购进的,至我局立案调查之日止,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售出共计17个品种102条;违法所得1169.50元,其货值总额为17210.00元。
当事人涉嫌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事实成立。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
3442.00元
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