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河百安医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宁胜利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MA191AQ057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河市爱辉区公园路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安市监处罚〔2026〕5号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药店东侧柜台内第一层发现170包白纸包裹的药品(每包6片片剂,当事人宁胜利自述该药品为治牙疼药)。当事人当场叙述自己配制的治牙疼药每包6片片剂,分别是1片甲硝唑片,2片双氯芬酸钠片,1片维生素B1片,1片布洛芬片,1片乙酰螺旋霉素片。经现场核验白纸包裹的药品与当事人叙述的未拆分的瓶装药品的大小、颜色、规格一致。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药店电脑中药品销售记录,未发现有涉案药品的销售记录。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170包;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伍拾陆元壹角贰分(¥356.12);3、罚款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15000)。共计罚没壹万伍千叁佰伍拾陆元壹角贰分(¥15356.12)。
15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街分局
2026-05-09
2
兴安街分局市监处罚〔2023〕25号
:黑河百安医药有限公司未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检查笔录 4、经营者询问笔录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与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况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预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规定。
100000.00元
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爱辉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