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俊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昭润 | 注册资本:70.75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733981360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正街55号39幢3-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5〕1192号
经查, 重庆俊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5日,核准从事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材、日杂等经营活动,自2023年6月13日经营场所变更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谢家湾正街55号39幢3-22号,2023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钟昭润,自成立起从事谢家湾街道渝中花园小区部分商业、居民住房的物业管理经营活动。2021年1月18日,重庆俊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签订了《高压用电合同》,由重庆俊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转供电职能,是合法的转供电主体。
? 渝中花园小区的转供电为10千伏的单一制供电,向电力部门缴费户名为:重庆俊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费户号为:5001507497977,共设有电表编号5030001221300003624710(非居民代购10KV)、5030001221300003624727(商业代购10KV)、5030001221300003628268(非工业代购10KV分时)、5030001221300003371102(小区附属设施<执行居民电价>10KV)共4个电表,当事人在4个总表下分设商业门面分表,向渝中花园小区40余家商业用电商户计算用电量。当事人根据4个转供电总表的电量数和电力公司每月浮动电价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2021年至2025年,当事人根据商业门面分表的抄表电量和1元/千瓦时-1.5元/千瓦时的单价向商户收取电费。
? 我局提取了当事人2022-2024年收取转供电商业电费收费统计表和向电力公司缴费统计表、电力公司缴费账单,以及2022年1月、2023年10月、2024年1-12月各商户电费缴费统计表及其缴纳电费收据的复印件。当事人2022年至2024年分别收取转供电商业电费686988.9元、708263.4元、861251.07元,2022年至2024年分别向电力公司缴纳商业电费674838.71元、697577.23元、683898.28元。2022至2024年商业转供电电费收取和缴纳差额分别为12150.19元、10686.17元、177352.79元。当事人因收取物业费用过低导致公司收支无法平衡,加收的商业转供电电费用于的员工工资、更换电表、日常维修、水费亏损等支出,2022年、2023年当事人亏损无盈利,2024年盈利32133.72元。
? 另查明,电力公司计费价格已包含税费,且当事人向电力公司缴纳电费、向商户收取电费中均含有税费,因此价税合一,税费不另行计算。当事人加收的商业转供电电费和公司盈利未向税务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加收的商业转供电电费无需扣除税费。
? 另查明,2025年7月17日,当事人对渝中花园商户重庆市九龙坡区永煌食品店退还商业转供电电费合计30570.1元。2026年1月,当事人对34家商户共执行退费168256.35元。5家商户因已退租,当事人未能与其取得联系未进行退费,未执行退费金额共计1362.7元。
? 本案当事人加收商业转供电电费为12150.19元+10686.17元+177352.79元=200189.1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2150.19元+10686.17元+177352.79元-30570.1元-168256.35元=1362.7元。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壹拾捌元玖角贰分(¥20,018.92);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贰元柒角(¥1,362.70)。
20018.92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