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文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7451322271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港口区企沙镇北港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1
(2023)桂0602民初91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潜江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5
2023-03-16
(2023)桂0602民初91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潜江除尘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600交罚﹝2025﹞294号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志焕、韦莲藕(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71、20060017095)收到2025年6月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月报通报: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营运车辆桂P55330超速报警报警次数较多,共58次,2025年6月10日主管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2025年7月29日9时10分,执法人员到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核查整改情况,通过调取该公司监控平台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6月17日桂P55330车辆超速报警15次,6月18日桂 P55330车辆超速报警24次,6月19日桂P55330车辆超速报警10次,7月1日到7月29日企业营运车辆超速报警4次,执法员通过查看监控台账,发现监控员并未对超速行为进行处理,处理台账无相关处理记录,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监控人员存在未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的行为。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广西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的行为构成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当事人年内第一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