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521MA6Y4X3778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街道东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07
(2023)陕05知民终38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
渭南市华州区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8-31
(2021)陕05知民初209号
商标权权属纠纷
上海红纺元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渭南市华州区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30
2023-11-17
(2023)陕05知民终38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渭南市华州区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烟处﹝2025﹞第210号
2025年10月16日18时58分,我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杨凯(执法证号:27050252013)、文登峰(执法证号:27050252012)在市场进行检查时,经亮证表明身份后,在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街道东段欢乐人家喜客来购物广场,发现当事人张卓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在其经营场所二楼监控室铁皮文件柜内查获涉嫌违法卷烟:南京(细支九五)3条、黄山(微商新概念细)11条、娇子(五粮浓香中支)4条、黄金叶(天叶细支)10条、黄鹤楼(硬15细支)1条、白沙(软和天下)1条、好猫(丝路长安)1条,共计7个品种31条整。当事人张卓在现场,且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上述卷烟32位喷码当场已经当事人确认。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华烟存通字[2025]第199号)送达当事人。现查明:当事人张卓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张卓由于自己卷烟档位低,高档卷烟不够销售,逐在渭南市高新区两家商店购买和华州区周边一家店里收购卷烟用于附近厂区需求。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外包装完好且外观周正、图案清晰,符合真烟特征,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现当事人张卓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5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5〕22号),当事人张卓违法进货总额为219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当事人陈述、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当事人张卓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当事人张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张卓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21900.00元10%的罚款,计:2190.00元的行政处罚。涉案7个品种31条卷烟发还当事人。
2190.00元
华州区烟草专卖局
2025-11-03
2
渭华市监处罚〔2024〕70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罚款30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油炸花生米1.3千克
3000.00元
渭南市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