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CLBLQ2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华胜路7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1
(2025)浙0282民初1361号
清算责任纠纷
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向**,王*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2-11-11
(2022)浙0282民初10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2-07-20
(2022)浙0281民初372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章**
余姚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01
2023-08-30
(2023)浙0281执874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783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16日10时54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西龙线)西山、龙山方向K29+600检查时发现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贰拾伍元整。
3025.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2
甬路政罚﹝2025﹞1783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08日13时52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西龙线)西山、龙山方向K29+600检查时发现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光优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425.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3
甬路政罚〔2023〕191853
2023年7月6日,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雪峰、龚建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4月22日5时41分,浙B2X785重型栏板货车在X014(横小线)宁波方向K4+40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检测,车货总重33.57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57吨。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351.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4
甬路政罚〔2023〕191854
2023年7月6日,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雪峰、龚建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1月3日10时4分,浙B2X785重型栏板货车在X014(横小线)宁波方向K4+40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检测,车货总重33.75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75吨。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肆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05.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5
甬路政罚〔2023〕191855
2023年7月6日,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雪峰、龚建裕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6月25日5时19分,浙B2X785重型栏板货车在S213(浒溪线)溪口方向K16+26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检测,车货总重37.0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09吨。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7.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