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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颜雨荣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CKWGHL5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悦湖蓝庭12幢3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5
(2026)浙1002民初3177号
合同纠纷
台州市椒江鑫旺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154
-
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伍拾伍元整。
785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1
2
台路政罚〔2026〕04409
-
罚款人民币捌仟贰佰零伍元整。
8205.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5
3
台运政罚﹝2025﹞014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8日10时1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7天。
责令停业整顿7天。
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4
台路政罚〔2025〕091907
2025年12月16日10时33分,杨倍驾驶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B9021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泥土,从台州椒江S2轻轨工地开往台州健跳新龙门船厂工地,行经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47+5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G228(丹东线)K3847+500超限检测点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59.28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28吨。该车辆于2025年12月16日12时36分进行卸载,共卸载货物40.79吨。
罚款人民币玖仟壹佰捌拾元整。
918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5
台路政罚〔2025〕01372
你公司的浙J31633(4轴)于2025年4月9日11时16分,行经G228(丹东线)丹东方向K3904+2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1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零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09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3
6
台路政罚〔2025〕091668
你公司的浙J31633(4轴)于2025年10月7日7时8分,行经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72+6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4.3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34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71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3
7
台路政罚〔2025〕091485
2025年9月1日10时23分,方军勇驾驶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31633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泥土,从台州市椒江区开往三门县健跳镇船厂,行经G228(丹东线)健跳方向K3856+0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316(三江线)K12+350超限检测点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56.95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95吨。该车辆于2025年9月1日14时10分进行卸载,共卸载货物39.75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零壹拾伍元整。
801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1
8
台路政罚〔2025〕01339
2025年8月12日10时58分,浙JF5055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货车)有超限嫌疑,该车行经G228(丹东线)丹东方向K3899+300路段时,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是陈仕东。载运泥巴从椒江区市府大道S2工地开往三门县金茂船厂,后将该车带至台州市老胡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现场地磅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6.06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06吨。车辆已于2025年8月12日15时30分完成卸载,卸载后的车货总质量为29.04吨。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柒拾元整。
757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9
台路政罚〔2025〕091364
你公司的浙JB7921(4轴)于2025年3月22日11时58分,行经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8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44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10
台路政罚〔2025〕01326
2025年7月24日10时39分,浙JF6681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货车)有超限嫌疑,该车行经G228(丹东线)丹东方向K3899+300路段时,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台州市吉帆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是郑玉勇。载运泥巴从椒江区市府大道S2工地开往三门县金茂船厂,后将该车带至台州市老胡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现场地磅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8.85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85吨。车辆已于2025年7月24日15时21分完成卸载,卸载后的车货总质量为18.54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896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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