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俊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2394422045Q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1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10
(2019)皖0202民初12828号
劳动争议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
杨**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
2019-07-03
(2019)皖0202民初247号
即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余**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1-08
(2017)京0105民初34714号
肖像权纠纷
童**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18-06-24
肖像权纠纷
童**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8-03-15
(2017)京0105民初65091号
名誉权纠纷
潘**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18-03-15
(2017)京0105民初65091号
名誉权纠纷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5
2020-12-21
(2020)皖0202民初890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俞*与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25
2019-12-24
(2019)皖0202民初12828号
其它类型纠纷
12828伊莱美诉杨**民事判决书
3511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19
2020-04-20
(2020)皖02民终1105号
劳动争议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杨**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11
2019-07-30
(2019)皖0202民初247号
合同
247即科保理诉余**服务合同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6-29
2018-10-25
(2017)京0105民初34714号
董璇与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2-23
2017-12-21
(2017)京0105民初65091号
肖像权纠纷
潘**与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5-12-14
2015-12-14
(2015)丰民初字第12021号
肖像权纠纷
李**与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5-09-25
2015-09-25
(2015)二中民终字第09654号
肖像权纠纷
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与李**肖像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7-15
2015-07-15
(2015)丰民初字第12021号
肖像权纠纷
李**与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药处罚﹝2025﹞6-24号
涉案产品“氨甲环酸注射液”;生产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986;规格:5ml,0.5g。2023年12月15日,当事人从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购进了100支上述药品,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又从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购进了10支上述药品,价格均为10元/支,共计1100元。产品到货后,当事人将该药品送入药房入库储存,后该院皮肤科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及2024年8月9日先后从药房领走上述药品10支、100支。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1月30日,皮肤科共计使用上述药品24支。截至2024年11月,因该批次药品的有效期只剩3个月,该院药房通知皮肤科回收了84支上述药品并于11月30日集中报废处理。但当时皮肤科工作人员遗漏了2支上述药品,后被放在治疗室的药箱抽屉中,直至2025年3月19日皮肤科为顾客提供医美服务时,在准备阶段被顾客发现过期。经询问院方,上述药品并非注射用途,仅为外敷使用。药品未拆封使用,且属于免费提供,货值金额为20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2
芜税一稽罚﹝2024﹞16号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罚款775681.33元
775681.33元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08-28
3
皖芜卫传罚﹝2024﹞2号
该单位于2024年4月29日市卫生健康委进行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时被发现:①检验科采血窗口使用超出有效期的皮肤消毒剂(消霸王牌碘伏消毒液)用于抽血前皮肤消毒的行为,不符合《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1-2021)中8.5的规定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5.2.1、5.2.2的规定;②用胶体金法在患者手术前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四项指标,并出具含以上四项指标的检验报告单。该单位存在未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从事涉及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四种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行为。
警告;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06-07
4
芜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6号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0.2万元
2000.00元
芜湖市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芜湖市镜湖区消防救援局)
2024-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