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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八屋胡小子果菜肉类副食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5U8LG3C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八屋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410号
经查“锦力发小米面包”是当事人从公主岭市岭领鲜食品经销有限公司进的货,当时购进了6包,进货价格是6元/包,进货一共花费了30元,对外销售价格是8元一包,违法所得8元。
2024年7月29日,我局接到投诉,内容为:2024年7月27日在公主岭市八屋街道胡小子生鲜超市购买了一些食品,其中有一款面包吃了两口发现味道不对,看了一眼日期已经过期了,该商家售卖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希望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请工作人员调解(面包:品名 锦力发小米面包 生产日期 2024.5.18 保质期60 天 净含量 350 克)。投诉人向我局提供了购买的全过程的影像资料,通过影像资料以及投诉人在 315 平台上传的图片初步确定,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公主岭市八屋街道胡小子生鲜超市经营者查看了投诉人购买过期“锦力发小米面包”全过程的影像资料,承认自己有销售过期“锦力发小米面包”的行为。因现场已无过期“锦力发小米面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锦力发小米面包”是当事人从公主岭市岭领鲜食品经销有限公司进的货,当时购进了6包,进货价格是6元/包,进货一共花费了30元,对外销售价格是8元一包,该商品超过保质期后,仅销售给投诉人一包,违法所得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等途径,未发现当事人有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公主岭市八屋胡小子果菜肉类副食生鲜超市经营面积仅为200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食品过期数量较少,属于经营规模较小。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属于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一项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2000元。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元。
20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2
公市监处罚〔2024〕254号
公主岭市八屋胡小子果菜肉类副食生鲜超市(经营者:胡财220319196809144418)所销售的“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领鑫”高钙羊肉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了“高钙”字样,而营养成分表中却未标注钙成分的实际含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1规定“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7.1规定“含有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4.2规定“强制标示内容:除对能量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声称“高钙”不符合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共购进“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5盒,进货价格29.00元/盒,售货价格30.00元/盒,购进“领鑫”高钙羊肉5盒(1斤装/盒),进货价格29元/盒,售货价格30元/盒。当事人违法经营产品货值金额总计300.00元,违法所得5元。
2024年6月2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行至公主岭市八屋胡小子果菜肉类副食生鲜超市对该单位销售的肉制品进行监督检查,在该经营场所用于经营的冰柜内检查出“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12/29 2盒,2024年1月28日3盒, 营养成分表未标注钙含量,同日下午秦家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向我所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关于“领鑫”高钙羊肉标签标注信息未标注钙含量,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羊肉片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场有“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5盒,我局依法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共购进“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5盒,进货价格29.00元/盒,售货价格30.00元/盒,购进“领鑫”高钙羊肉5盒(1斤装/盒),进货价格29元/盒,售货价格30元/盒。当事人违法经营产品货值金额总计300.00元,违法所得5元。 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市监罚告[2024]254号),当事人在规定期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处公主岭市八屋胡小子果菜肉类副食生鲜超市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羊肉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九节:违法程度【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处理意见: 对当事人不予罚款;2、没收“皓都”精选羔羊高钙肉片5盒;3.没收违法所得5元;
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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