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光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681MA64CHW312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中心村8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广市监处罚〔2025〕102号
经查,涉案产品茶香牛肉、茶香梅肉、雪花现切牛肉为当事人研发的新产品,生产执行标准为SB/T 103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速冻调制食品》,涉案产品为速冻调制食品,且为预包装食品,产品生产初期标签未印制营养成分表。茶香牛肉(批次:2025年1月3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6件零24袋,售价为450元/件,茶香梅肉(批次:2025年1月3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7件零5袋,售价为298元/件,雪花现切牛肉(批次:2024年11月14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4件零12袋,售价为480元/件,上述每款产品各销售给成都市川渝祥商贸有限公司10件。当事人内部自查时发现产品未标注营养成分数据问题后,于2025年1月8日启动召回程序,分别于2025年2月15日及2025年3月6日向成都市川渝祥商贸有限公司召回每款产品各7.5件,退款共计9210元。根据上述食品的出厂价计算,货值金额为19347元,违法所得共计3070元。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当事人于2025年1月16日取得营养成分数据检测报告后,后续产品均印制营养成分表。
1.没收违法所得3070元;\n2.罚款30000元。\n罚没合计33070元。
30000.00元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2
德广市监处罚〔2025〕101号
经查,涉案产品茶香牛肉、茶香梅肉、雪花现切牛肉产品标签未标注商品条码。茶香牛肉(批次:2025年1月3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6件零24袋,售价为450元/件,茶香梅肉(批次:2025年1月3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7件零5袋,售价为298元/件,雪花现切牛肉(批次:2024年11月14日,规格:150克,50袋/件)共计生产14件零12袋,售价为480元/件,共计生产2391袋。每款产品各销售给成都市川渝祥商贸有限公司10件后,当事人内部自查时发现产品未标注营养成分数据问题,于2025年1月8日启动召回程序,分别于2025年2月15日及2025年3月6日向成都市川渝祥商贸有限公司召回每款产品各7.5件,退款共计9210元,召回产品连同库存产品全部销售出厂,标签仍未印制商品条码。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当事人于2025年6月7日向我局提供商品条码整改报告。涉案商品条码共3种,涉案商品条码数量为2391个。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3
德广市监处〔2024〕51068124000061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7日生产“麻辣牛肉片”时,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水溶性辣椒红中含有胭脂红,导致胭脂红项目实际检测值为0.0097不符合GB272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得使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产品60袋(规格1.0kg/袋),其中用于抽样检验2袋,销售了44袋,库存14袋。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之后,立即电话联系了经销商进行召回,因时间久远,产品没有召回。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的成本为41元/袋,售价为44.68元/袋,核算货值金额为2680.8元,违法所得为1966元。
没收违法所得0.1966万元,罚款3.0000万元
30000.00元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