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秦大哥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黎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05MA5PR5X50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花桥小区花桥综合楼花桥苑1层南侧14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星市监处罚〔2024〕20号
当事人经营的①、厨邦葱姜汁料酒壹瓶(生产日期20210920,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500ml,剩余约200ml)②、海天酱油草菇老抽壹瓶(生产日期20210123,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9L,剩余约400ml);③、海天味极鲜特级酱油壹瓶(生产日期20220403,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9L,剩余约400ml);④饮料养胃多壹瓶(乳酸菌发酵味风味饮料,340ml,生产日期20230401,保质期8个月)等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并且与其他合格的食品调味料混合放置在食品加工区域,未设置有过期食品存放区等警示标志。
另经查实,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对当事人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与警告处罚。
3000.00元
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