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贵军 | 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56710680X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镇沙侯梁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3
(2025)陕08民终1876号
合同纠纷
府谷县石金工程有限公司
赵**,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06
(2024)陕0822执232号
劳动争议
杨**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民法院
3
2021-12-27
(2021)陕0822行初29号
工伤行政确认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府谷县人民法院
4
2021-12-27
(2021)陕0822行初28号
行政确认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府谷县人民法院
5
2021-12-27
(2021)陕0822行初27号
行政确认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府谷县人民法院
6
2021-12-27
(2021)陕0822行初26号
工伤行政确认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府谷县人民法院
7
2020-11-23
(2020)陕0822民初3458号
劳动争议
王**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民法院
8
2020-11-23
(2020)陕0822民初3457号
劳动争议
常**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民法院
9
2019-09-23
(2019)陕0822民初2041号
劳动争议纠纷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8-2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刘**,张**,杨*,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
2017-08-1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府谷县金宏湾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秦宇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刘**,张**,杨*,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4
2025-05-21
(2024)陕0822执2063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陕西权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圣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30
2023-01-29
(2023)陕0822执恢19号之一
劳动争议
周**、李*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3-30
2023-01-29
(2023)陕0822执恢20号之一
劳动争议
冯**、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4-29
2022-02-23
(2018)陕08执恢17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榆林市恒丰商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9-23
2021-08-02
(2021)陕0822民初24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宇超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8-31
2020-06-22
(2020)陕01执356号之十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8-31
2020-06-22
(2020)陕01执357号之十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8-31
2020-06-22
(2020)陕01执355号之十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8-28
2020-06-18
(2020)陕08民终701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徐**与被上诉人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7-23
2020-06-29
(2020)陕08民终1694号
劳动争议
魏**与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陕煤二罚﹝2026﹞15008-1号
1.未按照规定建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通过工业视频及现场检查发现,矿井在2026年7月26日9时、8月10日9时对主斜井井底煤仓上口的甲烷传感器进行甲烷电闭锁试验时,未切断煤仓入口上方及附近的非本安型照明灯电源。煤矿当日分别生产原煤2675吨、1658吨;2.提供虚假情况,2026年8月19日远程监察时,机电矿长刘某某提供的材料显示主斜井井底煤仓上口附近1m内使用的4盏照明灯为本安型,经现场核实该4盏照明灯均为非本安型;国家局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与陕西省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中矿井生产副总经理陈某的信息不一至;3.31203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的自然发火观测点处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4.矿井下井前未检查发放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值,现场检查时发现2名人员携带的报警仪零点值分别为0.24%、0.02%;5.北翼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二部、三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处未设防护栏;6.北翼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三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开关设置的局部接地极未设置在水沟内且使用单根钢管制成,管上未钻透孔,且未全部垂直埋入底板,外露长约60cm;7.矿井2026年9月9日测风报表显示总回风巷(回风斜井)测风站处实测风速为5.42m/s,当日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显示该地点风速传感器平均值为4.83m/s,最大值为5m/s,最小误差值为0.42m/s,超过该风速传感器使用说明书中容许误差±0.2m/s的要求,未及时进行调校;8.现场检查时312盘区回风大巷末端风门联锁故障,导致回风侧风门无法打开;9.主斜井口为进风井口,未在井口装设防火铁门,且无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10.矿井未每月对使用的无轨胶轮车液压油路系统进行1次检查,现场检查时编号为亿源-32号、亿源-35号的无轨胶轮车液压油路系统多处覆满油脂;11.矿井开采的3-1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储备在31203综采工作面两顺槽口用于封闭防火门的水泥板结失效,矿井未检查发现并更换;12.31203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一联巷处编号为197#的永久密闭墙前1m左右,顶板有长约5m,宽约0.4m的条状区域未支护;13.矿井使用无轨胶轮车作为辅助运输,辅运大巷末端转弯处未设置防撞装置。
分别1.责令煤矿停产整顿7日,组织人员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处陆拾陆万元的罚款(¥660,000.00);2.给予警告,处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3.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4.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5.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6.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7.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8.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9.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0.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1.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2.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3.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合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玖仟元整(¥859,000.00),责令矿井停产整顿7日(2026年9月28日16时0分0秒至2026年10月5日16时0分0秒),组织人员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1558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9-28
2
矿安监陕煤六罚﹝2026﹞14011号
1.查安全监控系统,地面空压机房内温度传感器未关联断馈电控制,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不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2.查亿源煤矿-南主运带式输送机机头-06 工业视频,显示 2026 年 8 月 9 日 18 时 46 分南主运带式输送机机头处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高、低压电缆互相缠绕,间距小于 0.1m;3.矿井 3-1 煤二盘区未按照2025 年 3 月编制的《盘区接续开采设计(变更)说明书》组织施工。北翼 31207 运输顺槽里段、北翼 31207 里切眼于 2025 年 12 月前掘进,2026 年 8 月矿井才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形成《二盘区北翼开采设计》,变更了采煤工作面布置方式;4.未按规定测试甲 烷电闭锁功能,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地面洗煤厂皮带机头(处于封闭走廊中)甲烷10-T17 传感器,2026 年 6 月份未进行甲烷电闭锁测试,测试周期超过半个月。
1.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9-07
3
陕﹝榆林﹞煤监管罚﹝2026﹞248012号
31203运输顺槽620米处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水管铺设在高压电缆上方
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
20000.00元
榆林市能源局
2026-05-13
4
府水保罚决字﹝2023﹞第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你公司在建设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水土保持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和《陕西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五十八项(水土保持类)之规定,结合现场勘验结果,决定对你公司给予下列处罚: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我局现场开具《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并依据通知书所载信息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496380.00元
府谷县水利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