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河市爱辉区清晨果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清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02MA1965FF1K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兴安街58号(中房开发公司67号楼)(111377)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河支队市监处罚〔2025〕53号
经调查,黑河市爱辉区清晨果菜批发部的抽检不合格“姜”,这批“姜”是8月11日从沈阳购进的。购进了1箱,每箱10斤,购进价格6元/斤,销售价格8元/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合计80元,货值金额合计80元。该店未提供出购进“姜”的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销售记录,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抽检时让标注来源直接写的兴安街店名,爱辉区清晨果菜批发部兴安街店和黑河市爱辉区清晨果菜批发部是都是王清臣经营的一家店。
黑河市爱辉区清晨果菜批发部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同时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圆(80.00元);3.罚款叁仟圆整(3,000.00元)。罚没款合计:叁仟零捌拾圆(3,080.00元)。
3000.00元
-
2025-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爱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