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丘县四维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高焕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24MAC9GU8908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平安家园小区底商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丘市监处罚〔2025〕1号
2024 年10 月 30 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人信件,在灵丘县四维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花费 1000元人民币购买了中药饮片炮山甲75克,通草30克,王不留行45克,(其中炮山甲13.3元/克,花费997.5元)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地址,无执行标准。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对灵丘县四维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灵丘县四维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高焕在场,当事人可以提供通草的有效票据及厂家资质,王不留行和炮山甲无法提供任何票据证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现场检查该店炮山甲和王不留行已没有库存,工作人员就现场情况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该店法定代表人张高焕进行了调查询问,询问证实:确实售卖给章剑王不留行中药饮片(售价0.5元)、炮山甲中药饮片(售价:997.5元),共计998元,王不留行和炮山甲为前几年的库存,现已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及其合格证。
1、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98元。
10000.00元
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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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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