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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学良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MA1GPGK86T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路163号1幢5层B区-2-49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沪0104民初194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
胡**,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8
(2022)沪0117民初150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3
2023-03-08
(2022)沪0117民初150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8
(2022)沪0117民初150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彭**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5﹞669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18日09时46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同乐村路段检查时发现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真光世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8
2
2240140667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4-10-29
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57条第1款
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07-20
4
2230111858
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