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肃州区青蓝居民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安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BWAAWM19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春光丽都2-1-10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2025〕19号
2025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中心检查时,在该中心经营场所冰箱内发现1袋“乐畅”牌老红糖,生产日期:2023/02/22,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发现2个“齐赞”牌三文治香肠,生产日期:20241031B,保质期:120天,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无法提供购买上述食品的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购销凭证等相关资料。2025年3月13日,我局向该单位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提供购买食品的记录、购买食品的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购销凭证等相关资料,该单位在2025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向供货商索要进货查验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了供货商资质、销货清单、购买食品的登记台账,未能提供购买食品的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和检验报告。2025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店长张丹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调查,肃州区青蓝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下旬购买1袋“乐畅”牌老红糖,花费10.00元/袋,2025年2月28日购买5个“齐赞”牌三文治香肠,花费6.00元/个,其中有3个已使用,当事人无法证明是在保质期内使用的,剩余2个放在肃州区青蓝居民服务中心经营场所的冰箱中,以上2种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2.00元。该单位店长张丹对上述违法事实认可,没有异议。
对肃州区青蓝居民服务中心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4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乐畅”牌老红糖1袋;“齐赞”牌三文治香肠2个;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4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