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创艺宝贝托育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欢乐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554797453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3-4幢201室C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浙0324民初8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谢**
永嘉县蔚尔育尔游乐园有限公司,永嘉县创艺宝贝托育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3
(2025)浙0324民初8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谢**
福州市金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永嘉县蔚尔育尔游乐园有限公司,永嘉县创艺宝贝托育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2
(2025)浙0324民初82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谢**
福州市金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5-08-22
买卖合同纠纷
谢**
福州市金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卫计生罚﹝202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卫计生罚〔2024〕6号 案件名称:永嘉县创艺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托育服务案 被处罚人名称:永嘉县创艺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胡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永嘉县创艺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因未向永嘉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擅自开展托育服务已被永嘉县卫健行政部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经警告处罚后,拒不改正,继续开展托育服务至案发当日(2024年4月12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国卫人口发〔2019〕58号)第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对永嘉县创艺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6000元;
6000.00元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4-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