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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丽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6682616065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上马村27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3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刀**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8
(2025)云0102民初2292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刀**
裁判文书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13
2014-06-20
(2014)昆知民初字第201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4-22
2014-06-09
(2014)昆知民初字第195号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云南互动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3-10-08
2013-10-08
(2013)云高民三终字第131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昆明金房官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4号
2024年6月6日,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五华区上马村 271 号经营的“金房宫酒店”存在:在酒店屋顶设置了仓库,采用彩钢板夹泡沫搭建,且夹芯板材料内的芯材是燃烧性能低于 A 级的泡沫,属于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的违法行为,不及时消除隐患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2024年6月7日,大队依法对该单位经营的“金房宫酒店”屋顶仓库全部区域实施了临时查封(第一次)(昆五消封字〔2024〕第 0010号《临时查封决定书》查封期限:2024年6月7日11时至2024 年 7 月 5 日 11 时)。2024 年 6 月 17 日,大队依法对该单位酒店屋顶设置了仓库,采用彩钢板夹泡沫搭建,且夹芯板材料内的芯材是燃烧性能低于 A 级的泡沫,属于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昆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 010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 1000 元)。2024 年 7月 5 日 14 时,第一次临时查封限期届满,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实施临时查封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昆五消封字〔2024〕第 0010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火灾隐患未消除。2024 年 7月 5 日 18 时,大队依法对该单位经营的“金房宫酒店”屋顶仓库全部区域再次实施了临时查封(第二次)(昆五消封字〔2024〕第 0012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查封期限:2024 年7 月 5 日 18 时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18 时)。2024 年 8 月 2 日,大队依该单位的申请依法派员对其实施申请解除临时查封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昆五消封字〔2024〕第 0012 号)《临时查封决定书》的火灾隐患仍未消除。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涉嫌酒店屋顶设置了仓库,采用彩钢板夹泡沫搭建,且夹芯板材料内的芯材是燃烧性能低 A 级的泡沫,属于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违反消防规定,拒不改正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
给予昆明金房宫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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