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仔仔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203142156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大坪村10#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439号
经进一步调查,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货单据上信息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抽样检验不合格批次的“素牛筋传奇(调味面制品)”(执行标准:QB/T 5729,生产日期:2026-07-01,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一共生产了5件,每件2袋(规格:2.5kg/袋),共计10袋。其中2026年7月7日抽检售出2.5kg,单价为8元/kg,共计20元(2.5kg*8元/kg)。2026年7月13日销售给重庆渝鑫食品有限公司4.5件,销售价格为每件20元,共计90元(4.5件*20元/件)。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对经销商重庆渝鑫食品有限公司发起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召回通知。但由于该产品为快消品,故未能召回。以当事人的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清单计算,结合生产记录表得出,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10元(20元/件*4.5件+2.5kg*8元/kg)。因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足够证据证实原料成本、加工成本等支出的款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支出不予扣除,故违法所得为110元(20元/件*4.5件+2.5kg*8元/kg),有生产销售记录台账,未单独缴纳税金。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整(¥110.00)。
5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9
2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297号
经进一步调查,依据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上述产品出现该情况是由于在当事人由“厂”转“公司”的时候,是准备改良配方,其他添加剂不变,只是不放这两种添加剂。所以印包装袋的时候就把这两种添加剂取消了。使用记录表上没有做到同步取消。后来在实际操作中只取消了三聚磷酸钠,仍在使用D-异抗坏血酸钠。但是包装袋因为是之前就印好了的,所以虽然添加了D-异抗坏血酸钠,但是包装袋上未标示。该外包装袋于2026年5月7日购进,同批次共购进20000个。截至2026年6月1日现场检查时共计使用了1200个(规格为22克,每600个为一件,共计2件)已经全部售出,售出金额是150元/件,货值金额共计300元(150元/件*2件)。当事人于2026年6月1日发出召回通知后,将已售出的两件产品全部召回,并将未使用的外包装袋以及召回的两件产品全部进行销毁处理。故违法所得为0元。有销售台账,未单独缴纳税金。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4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