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锦后旗陕坝镇青枝农资购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青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6MA0NJHLE6F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二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5〕120号
经查,销售的销售的“云祥麟”牌复合肥料(售价:3000元/吨、共购进14吨,货值金额合计42000元)外包装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GB18382一2021)5.3的要求。到现场检查时,上述产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现场检查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0.63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2
杭(北新)市监处罚〔2025〕30号
经查,(白青枝)杭锦后旗陕坝镇青枝农资购销部经营的“冀鲁牌”微生物菌剂40KG/袋没有明确价格,现场检查及询问后发现截止检查时并未销售,未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4
3
杭(北新)市监处罚(2024)68号
未明码标价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
1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4-04-23
4
杭市监(北新)处罚【2023】12号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
1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