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巴马绿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仲举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7MA5KDGPT5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坡腾村六仁屯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巴市监处罚〔2026〕43号
现查明:1.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含有“巴马甜茶<多穗科>”食品原料的产品,别名又叫“木姜叶柯”,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年第7号)》附件:“十、木姜叶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的要求,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含有“巴马甜茶<多穗科>”没有标注“婴幼儿不宜食用”内容。
2.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含有“巴马甜茶<多穗科>”没有标注“婴幼儿不宜食用”内容的食品,是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9月2日生产10盒,2025年9月12日生产15盒,2025年11月18日生产10盒,2025年12月5日生产10盒(被投诉批次)。这款产品一共生产45盒。成本价是15元/盒,销售价是20元/盒,货值金额为900元,违法所得为225元。2025年9月1日,当事人还生产品名为巴马甜茶(苦丁甜茶)的产品同样添加了巴马甜茶(多穗科)原料而外包装标签没有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不宜食用。该批次产品生产量为10盒,成本价为15元/盒,销售价是20元/盒,货值金额为200元,违法所得为50元。以上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100元,违法所得共计275元。
1.没收违法所得275元;
2.罚款人民币26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2875元。
26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