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龙 | 注册资本:1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23743865822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稀土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7
(2024)内0223民初935号
合同纠纷
李*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31
2024-11-05
(2024)内0223执736号
合同纠纷
郭**、郭*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245987.00元
执行案件
2
2024-11-29
2024-08-28
(2024)内0223民初935号
合同纠纷
郭**、高**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1-26
2017-12-07
(2017)内0223执4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01-08
2017-11-29
(2017)内0202民初23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与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1-30
2017-04-10
(2017)内0223民初76号
劳动争议
原告武**与被告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1-08
2017-09-29
(2017)内0223民初1009号
劳动争议
庞**与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2-09
2016-11-23
(2016)内02民辖终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巨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11-23
2016-11-23
(2016)内02民辖终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巨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9-16
2016-07-08
(2016)内0223民初5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包头华月橡胶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17.66元
民事案件
10
2015-05-05
2015-05-05
(2015)达民初字第285号
劳动争议
原告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赵**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6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非煤罚﹝2025﹞7号
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评估+执法+服务”的方案于2025年10月23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评估+执法+服务”专项工作,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250m中段压风自救装置不能正常使用。2.1250m中段应急广播装置未接线。3.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规范,不能记录培训的真实学时和签到。
罚款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
45000.00元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6-01-13
2
包环罚150206﹝2025﹞11号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斜井和混合井地上分别新增1条破碎生产线,原有扩建工程高腰海铁矿100万吨/年采矿扩建工程处于验收阶段,新增两条破碎线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破碎线正在生产中。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公告》(公告2024第3号)第1项“项目工程全部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处罚款总投资额4%以上,5%以下。”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82500元的处罚
82500.00元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5
3
(白)非煤罚﹝2025﹞6号
2025年8月7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联合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聘请了相关领域专家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制定应急提升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无演练记录。2.现场1名正在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
罚款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
80000.00元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10
4
包环罚150206﹝2025﹞7-2号
厂区东南侧废石场堆有大量废石,堆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干砌石护坡、挡水围梗,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现场调阅资料,该单位扩建工程未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公告》(公告2024第3号)的规定,该公司没有公告提出的依法从重处罚和依法从轻处罚的情节,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25万元,对法定代表人陈龙处罚6万元。
310000.00元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10
5
包环罚150206﹝2025﹞7-1号
厂区东南侧废石场堆有大量废石,堆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干砌石护坡、挡水围梗,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现场调阅资料,该单位扩建工程未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公告》(公告2024第3号)的规定,该公司没有公告提出的依法从重处罚和依法从轻处罚的情节,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25万元。
250000.00元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10
6
(白)非煤罚﹝2025﹞1号
2025年5月12日,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联合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聘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1300m中段未按设计形成两个安全出口。2.南风井安全出口不畅通。3.通风系统图标注的新鲜风、污风与实际不符。4.1300m中段人员定位系统南、北主运输巷端部不能显示人员轨迹
罚款人民币274900元(贰拾柒万肆仟玖佰元整)
274900.00元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
2025-06-16
7
(包)应急罚﹝2024﹞执1046号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依法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30000.00元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