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平陆县城镇万家惠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康盼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9MA0HE0FC2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平陆县茅津路城关粮站对面和睦家苑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陆市监城处罚[2023]176号
经查:平陆县城镇万家惠超市位于平陆县茅津路城关粮站对面和睦家苑门面房,坐西朝东,面积约50平方米。因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反映在该店购买到过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超过保质期限的“馋库”牌印度风味飞饼4袋。经对当事人询问及执法人员核对进货票据,“馋库”牌印度风味飞饼是当事人2023年6月4日从山西张明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以每袋2元的价格购进了10袋,以每袋3元的价格进行销售。通过收银系统查询到该款产品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仅销售了1袋,即被投诉一单,故,违法所得仅以被投诉一单计算,违法货值金额核算为:3元×(4+1)=15元,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计1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投诉人提供的照片、付款记录截图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一份,涉案产品销售记录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经过及货值金额、违法所得计算的客观依据; 4、进货票据复印件一张,证明当事人采购涉案物品数量、价格; 5、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主体身份。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事实,我局已于2023年10月23日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享有的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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