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风平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5MA533NN12A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468号李永光厂房自编2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佛环02罚〔2025〕57号
2025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佛山市南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南)环境监测Z“气”字(2025)第072401号,以下简称“监测报告”)显示,当事人存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监测期间,当事人3台印刷复合一体机、3台吹膜机正在生产,其共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对应的废气排放口(编号:FQ-80313-1)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的排放浓度为184毫克/立方米,超过《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70毫克/立方米)的1.63倍;在印刷区域(车间)北门口外1米处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6.2毫克/立方米,超过《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表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排放限值:10毫克/立方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3.62倍。
处罚款人民币147000元。
147000.00元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