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香草雨露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景春雷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5565225687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前进道北侧意居广场5号楼404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3
侵权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08-02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5
2019-12-17
(2019)津01民初1025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香草雨露商贸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杨处罚﹝2024﹞85号
2023年11月7日,我局接到举报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前进道北侧意居广场5号楼404室的天津香草雨露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在拼多多网络平台上虚假宣传,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拼多多网店(香草雨露居家日用专卖店)进行现场及网络检查,未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以上情况记录在《案件来源登记表》上,附上相关材料报局领导批准,2023年11月20日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举报人因不服我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24年2月5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作出“撤销我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并责令我局对该举报事项重新进行调查处理”。2024年3月21日,执法人员制作《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报局领导批准立案。2024年3月21日,执法人员制作《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报局领导批准立案。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案件协查等方式,对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当事人为提高其拼多多网店“香草雨露居家日用专卖店”所售商品“六神花露水”的销量,于2023年10月委托天津雷尚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网店页面发布“六神花露水老牌子清凉祛痱蚊不叮正品经典款喷雾香薰玻璃瓶防蚊液”字样广告并在商品详情界面发布“功能用途:防虫,防蚊”字样表述。举报人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上述广告链接在当事人网店购买的六神花露水商品实际上并无“防蚊”功能。当事人委托发布的上述商品广告与实际不符,且明显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了实际影响。
罚款400元
4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