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回民区彩宏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庞彩红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3MAEJH47919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慧谷上品9号楼102号门脸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回市监处罚〔2026〕47号
当事人于2025年04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始营业,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己购买的卷烟摆放在店内准备进行销售,2025年07月08日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烟草专卖局查获0.3条84mm兰州(硬精品)(条形码为:6901028065566)、0.3条84mm黄鹤楼(软蓝)(条形码为:6901028180580)、0.4条88mm玉溪(鑫中支)(条形码为:6901028322867)、0.6条97mm泰山(心悦)(条形码为:6901028159753)、0.7条90mm红金龙(硬蓝爱你)(条形码为:6901028181815)、0.9条84mm黄鹤楼(天下名楼)(条形码为:6901028180818)、0.8条84mm云烟(硬苁蓉)(条形码为:6901028177153)、0.8条97mm南京(煊赫门)(条形码为:6901028111270)、1条84mm红塔山(软经典)(条形码为:6901028315012)合计9个品牌,共计5.8条卷烟。经核实,当事人上述涉案卷烟是从其他超市购进,没有购进凭证,所购进的卷烟未进行销售。 上述卷烟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报告结论为:84mm兰州(硬精品)、84mm黄鹤楼(软蓝)、88mm玉溪(鑫中支)、97mm泰山(心悦)、90mm红金龙(硬蓝爱你)、84mm黄鹤楼(天下名楼)、84mm云烟(硬苁蓉)、97mm南京(煊赫门)、84mm红塔山(软经典)为“真品卷烟”。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价格认定:上述9个品牌5.8条“真品卷烟”认定总价为:833.50元。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其中第(三)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
350.00元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2
呼回市监处罚〔2026〕13号
当事人于2025年04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始营业,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己购买的卷烟摆放在店内准备进行销售,2025年06月10日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烟草专卖局查获0.3条97mm南京(煊赫门)(条形码为:6901028111270)、0.3条84mm钻石(硬特醇)(条形码为:6901028080224)、0.6条84mm云烟(硬苁蓉)(条形码为:6901028177153)合计3个品牌,共计1.2条卷烟。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期间只购进过这一次卷烟,未进行销售。 上述卷烟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报告结论为:97mm南京(煊赫门)、84mm钻石(硬特醇)、84mm云烟(硬苁蓉)为“真品卷烟”。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价格认定:上述3个品牌1.2条“真品卷烟”认定总价为:147元。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其中第(三)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规定。
50.00元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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