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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百家仓储大同购物广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DG5074U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蕲春县大同镇大同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3〕16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6日从本县漕河镇和盛冻业王建送货车处购进“安井”奶香馒头25包,进价6元/包,售价8元/包。外包装标注的商品信息“净含量240克/包(12只装),生产厂家: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许可证号:SC11135020500034;生产日期,2022年1月7日;保质期:-16°以下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4个月11天。12月23日购进“湘士情”干锅牛杂10包,进价18元/包,售价24元/包。外包装标注的商品信息“净含量250克/包,生产厂家:湖南德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143018105504;生产日期:2022年8月16日,保质期: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1个月27天。至案发日止,涉案“安井”奶香馒头已售出24包,库存1包未售出;“湘士情”干锅牛杂已售出6包,库存4包未售出。因当事人没有建立食品销货台账,无法核实案涉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记录;同时举报人购买了超过保质期的“安井”奶香馒头1包,且当事人已退回货款8元,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112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情形,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安井”奶香馒头1包、“湘士情”干锅牛杂4包; 2、罚款19000元。
19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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