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01NFDQXL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4至33层101内17层17B346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1
买卖合同纠纷
李*
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3
民间借贷纠纷
原**
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11-22
买卖合同
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4
2023-11-22
买卖合同
李*
山能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4
2023-08-01
(2023)辽0292民初7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XX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6〕63号
2024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9日,当事人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根据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两次来函:当事人自2024年1月起未再履行纳税义务,2024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正式公告其为“非正常户”。2025年7月29日,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其列入涉金融风险失联企业名单,要求失联企业在30日内主动联系,在公示期届满后,当事人仍未能履行配合调查及联系义务。经公开信息查询,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在多地被立案侦查: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对北京山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通报已对山能商务公司介休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立案,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陆续发布山能商务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发布公告,对涉及山能商务公司威海分公司的张某飞、王某楠等人立案侦查。综上,山能商务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集资,导致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