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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华军注册资本:2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46660258530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1051号1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3
(2026)沪0117民初831号
劳动合同纠纷
龚**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9
(2025)沪0117民初33571号
劳动合同纠纷
罗**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12-29
(2025)沪0117民初34320号
劳动合同纠纷
梁**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12-24
(2025)沪0117民初33571号
劳动合同纠纷
罗**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1-06
(2024)沪0113民初33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3
(2024)沪0113民初33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11-17
(2023)沪0105民初14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时**,史**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8
2023-10-25
(2023)沪0105民初14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时**,史**,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9
2023-08-08
(2023)沪0105民初14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史**,时**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3-08-08
(2023)沪0105民初14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史**,时**
长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2-04
(2023)沪0105民初14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史**,时**
裁判文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4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恒荣优达超市有限公司,史**,时**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02
2021-05-31
(2021)沪01民终21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汝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执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28
2020-07-29
(2020)沪0115民初310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楼**与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7866.1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01
2019-06-11
(2019)沪0118民初8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与上海冬盛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6-06
2019-03-29
(2019)沪0114民初26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与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8768.88元
民事案件
5
2018-05-02
2018-03-20
(2018)沪0114民初3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与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5518.25元
民事案件
6
2015-09-18
2015-09-18
(2015)嘉民一(民)初字第65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264.0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5〕272025005054号
经查证:当事人于2007年8月23日注册成立,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活动。当事人有以下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一:2021年7月28日,当事人取得了我局制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2025年3月1日起,当事人在未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的情况下,擅自在住所地址内设立了企业食堂,为公司员工提供工作餐,未向公司员工收取费用。2025年7月23日,当事人将上述企业食堂关停。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23日,当事人通过外购食品原料以及自种蔬菜供应食堂。当事人采购了白菜、青椒、猪肉等食品原料,采购金额共计5480.26元。当事人另库存市场价27.9元/袋的北大荒东北长粒香大米(净含量:5kg)104袋(公司业务赠品,非食堂采购)以及未税采购价57.7元/桶的多力压榨低芥酸菜籽油(净含量:5L)20桶,货值金额共计4055.6元。至案发止,当事人无半成品及成品库存。综上,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许可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行为的货值金额为9535.86元,未获违法所得。 至案发止,当事人在经营企业食堂期间未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另查证,当事人未曾因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违法行为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二:2025年3月1日,当事人设立企业食堂。同日,当事人因工作疏忽,在未查验保质期限的情况下,将20桶多力压榨低芥酸菜籽油(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3年8月17日,保质期:18个月)以及104袋东北大荒长粒香大米(净含量:5kg,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置于食堂仓库,并用于食堂经营。至2025年7月23日食堂关停,当事人食堂库存多力压榨低芥酸菜籽油(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3年8月17日,保质期:18个月)1桶以及北大荒长粒香大米(净含量:5kg,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28袋。同日,当事人将上述库存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销毁。综上,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055.6元,未获违法所得。
罚款3.0000万元,罚款0.3000万元
33000.00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0
2
沪松消行罚决字﹝2025﹞第0173号
2025年7月15日,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1051号1幢的上海巧迪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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